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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有房,且署名男方本人,现提出离婚,女方有权分割吗?假如不离婚,几年后,女方才有权分割?

2018-11-30 16: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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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8-11-30 回复

专业分析: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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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处理,是不参与分割的。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所以,在离婚时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分割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男方婚前房屋有女方名字离婚分割:获得住房权需要登记。即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也可以视为夫妻双方重新约定婚前财产的归属,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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