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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是一回事吗?

2023-02-18 15: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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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18 回复

专业分析: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都是强制措施,可以互相转化的; 1、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2、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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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不一样,二者有如下不同: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不同。从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上看,取保候审要比监视居住较为轻缓。对于被取保候审者,刑事诉讼法要求其履行一些带有不妨碍诉讼性质的义务,并禁止他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和县。但被监视居住者所受的限制就大得多,他们除了不得妨碍诉讼进行以外,还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离开自己的住处或指定的居所,也不得随便会见他人。 2、限制人身自由期限长短不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六个月。 3、适用条件不同。 (1)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2)监视居住: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不如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特殊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4、执行地点不同。取保候审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执行。监视居住除了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障碍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居所执行)24小时内通知家属。 5、违反规定的后果不同。已获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对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并视情形而言,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对于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方可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缓刑并不是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为对犯罪嫌疑人所适用的刑事强制措施,目的为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缓刑则是对人民法院已经确定其有罪的犯罪分子,所适用的附条件暂不对其执行刑罚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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