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1、如果双方均考虑到损失不大,到保险公司索赔太麻烦,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可以协商赔偿数额。双方一致同意后,交付赔偿费,在交通事故记录文书上予以注明即可。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2、如果双方均参加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又不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应当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出险,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3、如果双方均参加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但是损失超出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就超出部分继续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的,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的,就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协商解决。 4、对保险公司的理赔有异议,或者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5、肇事车辆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肇事车辆按照相当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先行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参照下列比例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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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应当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后续治疗康复的费用;造成受害者死亡的还要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交通事故损害伤亡的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具体包括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以及其他医用费用。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3、误工费。根据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8、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9、后续治疗费等等。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赔偿标准还要加上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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