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2、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针对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的关系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关于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有效,有效的协议书是要在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协商一致后签订;所分割的财产范围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或者他人财产不能分割;协议写好后要双方签字。
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标准如下: 1、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 2、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还要看情况对女方和子女给予必要的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 4、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生活资料,分割时应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