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担保人(保证人)在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2、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借款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不需要偿还欠款。如经强制执行无法履行,保证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3、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借款。 4、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针对2007年我的母亲被人蒙骗做了贷款人,银行也知道这个钱是担保人用的。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做,钱要不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的。依法承担责任的,是可以进行追偿并且起诉的。一般情况下,如果保证人在合同纠纷没有经审判或者仲裁,并且在债务人的财产在依法被强制执行时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情况下,担保人的担保应当属于一般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借款人的债务,最终的责任人是借款人,担保人在履行了担保责任,偿还了借款后,有权利向借款人追偿。请注意,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是有期限的,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担保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主债务到期后的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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