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目前商业银行的信贷担保方式有哪些这个问题,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保证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权,而将财产抵押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是借款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存在抵押品时,银行放款的安全性将提高,因此借款人的借款利率相对较低。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留置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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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是指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价值运动形式。通常包括银行存款、贷款等信用活动。 信贷担保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很少使用)。 1、保证贷款:是指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2、抵押贷款:是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3、质押贷款:是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担保合同形式: 1、主从合同的形式。债权人与担保人单独订立的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担保合同; 2、主从条款的形式。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约定在主合同中写上保证条款,注明保证人的保证义务; 3、保证人向债权人出具保证书。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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