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诉讼代表人的权利与义务,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权利:在法定或是委托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行使代理权,享受被代理人在诉讼中的权利。 2、义务: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实施代理行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亲自代理的义务,除非经被代理人同意或有不得已的事发生,不得将代理事物转托他人代理;报告事务,代理人应将处理诉讼事物的一切重要情况告知被代理人;保密义务。
人大代表的权利如下: 1.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2.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 3.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4.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 5.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 6.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义务如下: 1.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 3.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 4.认真参加履职学习,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5.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6.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 7.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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