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案件中财产保全诉讼当事人在何种情形下可以提起诉讼,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法律规定,在法院宣判前,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是可以提起撤诉的。撤诉是法律赋予原告的一项权利,是由当事人自己选择的。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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