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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千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行为人不如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种舞弊行为,行为人如果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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