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 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不管你方责任大小,都按责任认定的比例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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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规定是从开始调查值日起的十天之内。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到达现场调查后,应该在十天之内就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涉及到肇事逃逸,那么公安交通部门需要在查获肇事车辆,或者逮捕肇事逃逸人之日起十天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对现场进行调查后十天内作出认定,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双方;如果驾驶人逃逸的,在将逃逸人抓捕归案之后十天内作出认定;如果需要检验的,在检验意见出来五天内作出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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