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应该去男女双方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办理: 1、当事人男女双方应各自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符合要求的照片; 2、共同去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书面申请登记结婚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对于成都结婚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这个问题,你可以参考以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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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需要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结婚需要双方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手持户口本、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到男女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办理结婚手续。并且男女双方都必须到场,不能让别人代办。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交的证件有以下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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