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迁户口需要办理的手续: (一)结婚户口迁移(夫妻户口不同省)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二)结婚户口迁移(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针对结婚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手续?需要什么资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有结婚证迁移户口办理手续的方式:首先,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迁入机关申请准迁证。然后,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注销户口。最后,当事人携带迁出证、离婚证等相关材料,前往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户籍登记。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一)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 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 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 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 (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 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的,应出示相应证件。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