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女方有探视子女的法定权利,男方有义务协议配合。 如果男方拒绝女方探视子女,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男方维权,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这个强制执行是对男方经行拘留或罚款,不是对孩子人身和探望行为强制执行。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针对我是离婚后想再婚的,但是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抚养,请问我们如果结婚后还可以再要孩子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该子女包括婚生子和非婚生子,且不因离婚而消除该义务,所以女方的小孩男方还需要有抚养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双方可以协商或诉讼方式确定另一方负担抚养费的金额及时间长短。
可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