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 第十五条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应当严格限制和尽量减少使用强制措施。包括拘留。 第十八条对惯犯、累犯,共同犯罪或者集团犯罪中的首犯、主犯,杀人、重伤、抢劫、放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未成年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确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提请逮捕。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只是慎用强制措施,而不是不得使用。从刑拘到逮捕、移送起诉及两次补充侦查,整个过程时间达6、7个月是符合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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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有: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的实行行为的起点,但不是预备行为的终点;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的基本标志;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指始终违背犯罪人意志的,客观上使犯罪不可能既遂,或者使犯罪人认为不可能既遂从而被迫停止犯罪的原因。
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 1、犯罪中止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这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条件。 2、犯罪中止是行为人自动地中止犯罪,这是犯罪中止的自动性条件。 3、犯罪中止是行为人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这是犯罪中止的有效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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