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需要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的法定义务。公司说试用期6个月,刚过去就交了保险,说明公司按法定程序走,并没有错误。至于您的离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你不想继续在该公司上班,您可以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外。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说,劳动者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成,或者不愿与公司协商的情形下,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然后三十日后到点走人即可。在试用期期间,只需提前三日通知即可,对于书面还是口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如果您想离职,可以与公司协商或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即可。希望能回答您的问题,祝您生活愉快。
针对六个月在工作说明公司已经给了我缴纳了社保,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公司办理社保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需要向公司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户,开户所需的材料有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在社保经办机构填写社保申报表两份并加盖公章,提交相关材料; 3、社保经办机构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办理。
1、保存好劳动合同、考勤表、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2、先与公司友好协商,看其能否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以及补缴保险; 3、如协商不成,先打电话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4、如还不能解决,申请劳动仲裁,合法维权。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