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情形不构成工伤,但可以要求医疗保险部门报销医疗费用。一方面,你并不具备工伤的构成要件。《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即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造成的伤害,应认定为工伤。认定为工伤的必备前提之一,是“非本人主要责任”。而你所受到的伤害,是由于自己超速、闯红灯所致,且已被交警部门认定承担全部责任,因而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另一方面,虽然你不构成工伤,但你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我国社会保险法第23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鉴于你及所在公司已经依法履行办理医疗保险的义务,你自然属于享受医疗保险的权利主体。而该法第30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自己过错产生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医疗保险部门必须对你报销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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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在上班路上出事故被车撞了,属于工伤事故,公司应当承担工伤责任。 员工在上班的路上发生意外,如果公司未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公司需按照工伤保险规定来赔偿,如果缴纳的有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负责赔偿。
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所有的费用,具体包括财产损失、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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