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件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针对结婚证丢失怎么补办需要带什么证件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结婚证丢失了一本,再补办需要的证件:户口簿、身份证。结婚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
结婚证补办需要准备的资料: 1、户口簿本人的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须提供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和集体户口首页原件,无首页原件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与原件相符的首页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3、照片申请补领结婚证的: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红底);申请补领离婚证的: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红底或蓝底)。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