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依据各地财力状况分别确定各省地方财政资金与中央财政资金的配套比例。省级财政承担的配套资金总体上不低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80%。省级财政可以在确保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前提下根据地(包括设区的市、自治州、盟,下同)、县财力状况确定不同的配套比例。地方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应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乡级财政不承担资金配套任务。
针对扶贫资金配套标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