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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被确认工伤后,如就工伤待遇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提起劳动仲裁也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规定,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但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属于请求权利救济,时效应该重新计算。因此劳动通过劳动仲裁请求工伤赔偿,应自权利救济程序结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否则可能面临败诉风险。在此律师建议,广大工伤职工理应牢记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等法律时效规定,切记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权力,切莫因过了保护期限而丧失了赔偿权利。
工伤赔偿是有期限的。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工人受伤的具体情况。逾期不申报,或者用人单位不愿意申报的。受伤员工或员工的家属,必须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报告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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