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人或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在受理登记30日内,做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本人。国家规定经营者需要具备特定条件或需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核准时限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为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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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可以根据以下步骤来做: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递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后,当场告知是否核准登记,核准登记的当场给予核发《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2、领取《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提交文件,申请开业登记。 3、提交所需资料,经核准后就可以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了,一般7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取。
1、申请及受理:申请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并进行网上预约,按预约时间到窗口取号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审核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3、审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人员作出审批通过决定。申请材料形式不规范、要件不齐全的,作出不予审批的决定。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 4、办结:审批通过的当场办结,审核人员在纸质申请材料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名,制作《营业执照》。 5、送达:经办人凭受理回执到窗口领取《营业执照》。申请人也可以在申请时选择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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