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拒绝给付应给对方的财物时,经审查如果原判决或调解正确,可通过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协助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其抗拒执行的错误行为,促其自觉执行。经过耐心教育,仍拒不执行时,法院可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派人亲自到当地强制执行,原物尚在将原的交给对方便可;如原物已被变卖、损毁或转移,在照顾当事人生产和生活的条件下,可以考虑折价抵偿,也可以通过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从工资或其他收入中扣除。在审理阶段,法官可根据案情的需要,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进行诉讼保全,进行实地勘验、拍照或录像,必要时甚至可对涉案财产进行评估,使涉案财产相对“固定”。这样做既有利于查清财产的具体数额,又可使财产免受损坏和转移,也可以在当事人对财产进行损坏后法院要求其进行赔偿时提供依据,为执行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针对如果离婚对方不给财产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后对方一般是不可以不给财产的。但如果双方约定不给,或依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确认不分财产的,可以对一方不分财产。且前述所称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不可以。我国法律上没有在离婚时不分割给对方财产这一规定。就算对方要为婚姻失败承担错误,也是有权分得一定的财产。除非对方进行隐瞒、转移财产,但是法律规定隐瞒、转移财产的话法院可以判其不分或者少分财产。法院一般会对其是少分,而不会不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