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法律上刑事拘留程序,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刑事拘留的法律程序如下: 1、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对于正在实行犯罪的犯罪分子,可以先行拘留。 2、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并同时通知家属; 3、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将继续调查取证,根据不同法律情况在3天、7天或者30天的期限内报送检察院审查。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嫌疑人将构成犯罪的,将会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交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相反,检察院将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就须要释放嫌疑人,此时,公安机关一般都会对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措施。不论检察院批准逮捕与否,案件都将继续进行,经继续调查取证,公安机关认为嫌疑人犯罪的事实比较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将移送法院起诉,接下来由法院排期开庭审理,然后做出判决。如果经继续调查取证,公安机关认为不符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条件,或者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案件程序将不再继续进行,案件法律程序将至此终结,嫌疑人将不受影响。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