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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手续的需要哪些证件

2023-02-14 10: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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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14 回复

专业分析: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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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身份证:男、女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可替代身份证。 2、户口薄:男、女双方户口簿(原件)体户口另需提供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个人页(原件)页无住址的,需复印首页、索引页一并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或保管单位印章效期内户籍证明可替代户口簿。 3、结婚证:双方的结婚证(原件)遗失或损毁,请出具原登记机关或档案部门出具个人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须盖保管部门公章)。 4、离婚协议书:双方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可参考自行打印或现场申领表格填写。须现场见证签名并盖手印,请勿自行签名盖印。) 5、表格: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登记申请书(须现场申领填写、签字并盖指纹,自行打印无效)。 6、相片:同底2寸近期(三个月内)免冠半身单人照片男女各2张。

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已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示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户口簿和身份证;结婚证;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提供:结婚证;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也应当签发自己的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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