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以上的提问,答复如下: 1、交警部门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2,对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3、请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被告为车辆所有人、司机、保险公司等。 5、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法医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1)其中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为: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5028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2)丧葬费金额= 2011年度陕西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9043)÷12个月×6个月 6、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只有一年。 7、建议在没有详细咨询律师之前不要轻易私下跟对方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否则,可能因赔偿数额很低,而与他们一旦达成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反悔。 若需法律帮助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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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再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一般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保险公司按下列标准进行赔付: 1.死亡赔偿金。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2.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扶养五年。 3.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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