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屋租赁合同变更后原租赁人的死亡的条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原承租人取得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将其原出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再出租;2.原承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转租合同;3.将转租合同和原房屋租赁证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4.领取经注记盖章的原房屋租赁证,缴纳有关税费。
一是房屋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 二是房屋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 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确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权。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适用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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