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育有子女,那么就必须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否则,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认定双方就子女抚养权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可以不予受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针对离婚协议上写孩子抚养权有效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协议上面是必须要有关于离婚协议书上面孩子的抚养权是必须写的。如果没有写,那么就不是完备的离婚协议书。也不能够据此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孩子抚养权的处理的约定的。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由双方协商一致。在离婚协议之中需要明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哪一方。对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探望权,探望时间,探望地点等等应当明确约定。此外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否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保险费等费用,双方如何分摊都应当作出明确的约定。
婚内写的孩子抚养权协议没有效。法律规定孩子抚养权问题只有双方在办理离婚的时候,在离婚协议书上约定才具有法律效力,在婚前或婚内签署的孩子抚养权协议,或者通过财产约定来约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