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居民区内有食用垃圾分类的怎么处罚

2023-04-08 08:54:36
推荐答案

宁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08 回复

专业分析: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三)、(四)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五)项规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将生活垃圾交由未经许可或者备案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置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展开更多

针对居民区内有食用垃圾分类的怎么处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生活垃圾实行四分类标准:一,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的零星废弃物。二,可回收垃圾: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废弃物。三,湿垃圾:指易腐的生物质废弃物。四,干垃圾:指除有害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违反规定,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交由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收集、运输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违反规定,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3、违反规定,将建筑装修垃圾、绿化作业垃圾投放至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内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4、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违反规定,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5、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违反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保持运输工具功能完好、标识明显、外观整洁的; (二)未及时将生活垃圾运送至集中收集设施或者符合规定的中转、处置场所的; (三)未建立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