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老婆有精神病,我想离婚,我想知道他要不要跟我们离婚,我该怎么办

2022-02-28 04:44:53
推荐答案

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2-28 回复

专业分析:

你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 对于是否可以离婚: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的离婚的原则是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而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有下列法定情形,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5、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7、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是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你所描述的情况应该是可以离婚的,如果需要帮助你可以电话咨询我。

展开更多

针对老婆有精神病,我想离婚,我想知道他要不要跟我们离婚,我该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子女的抚养权,需根据以下情形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在婚姻关系中,男方要求离婚,女方不愿意离婚的话,可以双方进行协商,维持婚姻关系,如果协商不成的,男方执意要离婚的话,女方做好应诉的准备。 人民法院对诉讼离婚案件首先是调解,调解不成的再进行判决,婚姻是否能延续下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证实夫妻感情破裂,那么人民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