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如何认定信用卡诈骗行为?,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复制他人信用卡、将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写入磁条介质、芯片或者以其他方法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伪造信用卡”。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