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针对什么情况下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侵权人对被侵权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导致离婚的,另一方如果没有过错,可以在离婚时向对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下列情况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1、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2、侵害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3、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4、侵害婚姻关系的精神损害赔偿; 5、侵害死者的精神损害赔偿; 6、违约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