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荒地、荒山的政策是“谁开垦谁受益”的原则,对土地进行全面的开发整理。但是,土地毕竟是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现在全国好多地方在政策引导社会投资方面,按照“谁投资、谁开垦、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放开使用权,搞活开发权,对开发荒滩荒地、复垦废弃地从事粮食生产的,有的地方实行N年内免征农业税;对从事林果业、养殖业生产的,实行N年内可免征农林特产税,在承包或租赁期内,可以继承和有偿转让等。各个地方各有政策,涉及各个方面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到相关部门去问一下。但是有一点,就是如果这些原来的属集体的荒山、荒地在被征用、征收时,对开发者的投资部分及青苗补偿归个人,土地补偿归集体,由集体来决定分配方式.如果原来是国家的,只能获得青苗补偿款及个人投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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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荒造地,不是所有区域都能享受国家的补贴,详细咨询该区域有关部门,不过开荒造林,国家有补贴的。 一、第一次调整是2008年荒山荒地造补助标准由50元/亩提高到100元/亩;仅过一年,第二次调整在2009年-2010年间补助标准就由100元/亩提高到了200元/亩;第三次调整是从2011年起,国家再次将荒山荒地人工造林(乔木)中央补助标准由200元/亩提高到300元/亩。 二、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全市2003-2007年五条道路两侧绿化实施方案》和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四条道路两侧造林绿化的实施意见》,对干线公路(济莱青高速、莱钢连接线、博莱高速、莱新高速、莱明路、莱麻路、仲临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荒山大户造林,由大户填制造林申请书、规划设计书、施工设计书,经所在地村委会、乡镇(办事处)政府、区林业局审核同意后报市林业局,由市林业局、财政局审核批准立项。按照“申请、立项、实施、验收、兑现”程序,实行“花钱买活树”、“以奖代补”政策。松柏类绿化树木,主要是生态效益、景观效益、社会效益,可以结合当地资源发展生态旅游以及林下养殖家禽等途径来增加经济效益。
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针对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体育、娱乐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采取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用好用足出口退税等。白皮书对税费优惠政策有序推动复工复产的积极作用给予充分肯定。“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国家先后分7批出台了27项减税降费政策,聚焦疫情防控、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担、稳外贸稳外资等多个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反映出我国政府对疫情防控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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