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按照规定要交满15年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以后多交多得。但是政策不确定因数太多,建议根据你自己的经济状况再选择其他投资和商业保险作为补充。我国现行的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容框架,是《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劳动保障部发布的规章、文件确定的。按照规定要交满15年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 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从1990年1月1日及以后至退休当年,历年缴费中的当年本人缴费工资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值的平均数确定(2005年及以前年度的缴费工资指数仍按原规定计算并封定)。计算公式同本条第(一)项第1目,其中N本人缴费年限,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至退休时的实际参保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月数表同本条第(一)项第2目。 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计算系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同本条第(二)项第1目。 4.调节金=70元×计算比例其中:计算比例从2006年起至2010年每年分别为90%、70%、50%、30%、10%。2011年起不再计发调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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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对于缴满15年后是否必须继续缴纳社保,视情况而定。如果你是自己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可以继续缴纳,也可以停止缴纳。但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0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你是单位在职职工,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因此还得继续缴费,直至职工退休。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要达到15年才符合养老待遇申领条件。那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已经达到15年的人员,如果你是在职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都应缴费。不论职工养老保险是否已累计缴费满15年,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都应当参保缴费,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你是灵活就业人员,缴满15年之后可以选择不再续缴。《社会保险法》明确了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就是说,灵活就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的,是否继续缴纳以个人意愿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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