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多少分需要学习?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八条:(一)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二)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三)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由上述可知,驾驶证在一个积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时需要重新学习相关知识并参加考试。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2、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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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上路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到,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还可处15日以下拘留,暂扣机动车; 2、有机动车驾驶证,不包括摩托车准驾车型驾驶摩托车被查到,属准驾车型不符,记12分,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暂扣机动车。 3、机动车驾驶证实习期被记满12分的,注销实习准驾车型; 4、非实习期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被记满12分未达24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在15日内去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7天学习后,在二十日内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的发还驾驶证,交完罚款后记分予以清除。 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达24分以上的,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参加科目三路考,以其驾驶证登记最高车型 为准; 5、提供或补办相关牌证后,可以领回被暂扣机动车。
会扣分,驾驶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将被扣12分,罚款200到2000元,暂扣机动车,拘留15天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12分的,驾驶人应当在15天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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