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也就是说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是基于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职务而自然取得法定代表人职务。所以如果要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需要辞去相应职务: 1、如果系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则需要改选董事长。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因此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重新选举董事长。在新董事长选出之前,原董事长需要继续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如果系执行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则需要召开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股东会表决机制的规定,由股东会选举新的执行董事。在新董事长选出之前,原董事长需要继续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3、如果系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则需要辞去经理职务,由董事会、执行董事聘任新的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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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收款不一定代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包括自然人的个人行为和代表公司的公司行为,如果其是代表公司收款的可以认定是对公司的付款。法定代表人简称为法人,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法人,一般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进行担任,出于公司的发展或战略调整等原因,公司法人有时需要进行变更。
公司的债务不是法人代表的债务,公司的债务由公司承担,法人代表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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