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此外,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针对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哪些情形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应当认定为诽谤他人的情形如下:捏造损害他人名誉,在信息网上传播,或组织、指导人员传播;篡改信息网上他人的原始信息,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明知是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上传播,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理论。
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认定“情节严重”: 1、传播面,具体包括设立网站、发布信息数量和访问数量。很多从事诈骗活动的犯罪分子会申请很多近似的域名而指向相同的网站,如针对工商银行制作钓鱼网站,犯罪分子将网站内容托管到服务器后会申请诸如等近似于工商银行域名的虚假域名指向网站后台。 2、违法所得数额。可能获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违法所得。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