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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重伤不见得就要承担刑事责任,除非有以下情形: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重伤赔偿:各地、本人的情况不同赔偿数额相差悬殊,不知道你是哪里的,事故发生在哪里,无法为您估计数额,只能告诉您大概原则。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具体数额根据实际花销的票据、证据,收入情况,误工时间,伤残等级、户口,当地统计数据,生活水平等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由事故各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这种情况很复杂。需要结合具体事例分析。大体上有这样几种情况;一是第一次事故与第二次事故时间紧贴,二次事故当事人当时无法知晓第一次事故,来不及反应即发生了第二次事故,那么第二次事故当事人负次要责任,第一次事故当事人负主要责任;二是第二次事故发生在第一次事故之后较长时间,且事故路段无法正确观察前方情况,车辆行驶较快,造成二次事故的发生,但这种情况下,二次事故当事人应当减速慢行,因此,他应当负一半责任;三是第二次事故发生在第一次事故之后较长时间,路况也很好,但二次事故当事人快速通过时,未能及时发现受害人,发生了二次事故,这样二次事故当事人应当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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