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误工费,按实际误工时间和收入数额计算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以用人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为准;没有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针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怎么规定误工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