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的互联网是侵权盗版的重灾区——网民们习惯免费阅读下载,绝大部分网站也习惯免费使用作品。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以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为目标的“剑网行动”已经进行了10年,侵权盗版情况有所改观但仍然存在。眼下,我国的网站总数已达350万个,要让这么多网站对“查找无果”的著作权人实行先交费后使用制度,有点儿不切实际。 在海量使用作品的数据库中,重庆维普和北京万方数据公司曾因不经许可使用作品被告上法庭付出高额代价,这使他们懂得了有法必依的重要性。但现在,国内各单位为了防止在职称评定中造假,要求申请评职者的学术文章和著作,除出具纸介质的出版物外,还必须能从某一网络数据库中点击下载,否则,其真实性存疑。这使各类学术刊物争相以被数据库收录为荣,而且越是大的数据库越受追捧。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数据库提出的收录条件,刊物无不全盘接受。在双方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中,为了支持数据库的建设和发展,多是无偿许可使用,而作者稿酬则按文章被点击下载次数的收益提成——有无收益或有多少收益,由网站按年度结算后“通过相关期刊社/编辑部支付”。笔者从几家核心期刊了解到,他们收到的数据库支付的作者稿酬,每年仅有一两千元不等。以如此低廉的价格就能取得合法授权,他们怎会再按国家规定标准交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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