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超过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依照下列规定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 2,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六十; 3,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 4,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综上,至于你所承担责任的份额,需由交警去认定该事故的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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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搜索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所谓“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车辆包括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非机动车相对机动车而言,其车型在重量、速度方面远远低于机动车,其撞击力度也远不及机动车,非机动车并不需要投保交强险。由于非机动车无须投保交强险,即没有涉及到交强险的赔付问题。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入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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