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伤七级月工资6000约赔偿35至40万左右,根据医药费不同,伤残部位不同,略有出入。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本人工资)、一次工伤医疗补助金(10个月合肥上年度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0个月合肥上年度平均工资)、交通费、鉴定费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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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合同未到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合肥十级伤残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合肥十级伤残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伤评定为九级伤残并且工资为6000的时候,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主要的补偿是: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上费用均有所在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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