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同时,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离婚证丢失的不影响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针对离婚时结婚证遗失了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结婚证遗失了,应当按照以下方法办离婚:1、当事人应当先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会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2、当事人拿到补办的结婚证后,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符合法定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发给离婚证。
1、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协议离婚可直接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进行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了,婚姻登记机关也可根据当时的结婚登记档案进行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当对结婚证遗失的问题做个情况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存档。 3、如果诉讼离婚应先向婚姻登记机关调取当时的结婚登记档案进行诉讼离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