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所述的担保包括投标担保、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和承包商付款担保。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证金或保证的方式,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和承包商支付担保应采用保证的方式,工程担形式主要是保证。 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是指为保证业主履行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由担保人为业主向承包商提供的,保证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担保。提供工程担保的保证人可以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资格的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保证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担保法》第19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当业主不按期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承担代偿责任。 工程建设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当提供以建设单位为受益人的承包商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应当提供以施工单位为受益人的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不按照规定提供担保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其改正,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 目前,工程担保尚不是强制性制度,但是要求业主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已经有充分法律依据,承包人应当尽力争取。为获取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人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呼吁政府运用行政权力实行强制性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国家力量干预可以有效弥补当事人自我调节机制的局限性,从而逐步建立和谐正义的建筑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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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是犯罪。转移财产、逃匿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或者有支付能力但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发现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双方可以先协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劳动报酬发生纠纷的,可以先试试找用人单位协商,问清楚具体情况,节省时间跟精力。 2、到劳动部门投诉。发现无法和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进行协商,并且确定用人单位是故意不还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劳动局等举报投诉。 3、去申请劳动仲裁。经投诉之后发现用人单位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带着劳动合同还有相关的证据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 4、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劳动仲裁后,劳动者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决定不服的,可以到法院起诉。不过,如果情况恶劣的,如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并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涉嫌拒付支付劳动报酬罪,劳动者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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