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是一个特殊程序,复核需要多长时间,不仅《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死刑复核期限可长可短,视案件情况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重大敏感案件,最高法院复核时间很短,有的用不到一个月,试举两例:山东省原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炸死情妇一案,2007年7月9日案发,8月6日一审开庭审理,8月9日作出一审判决。8月23日二审开庭,当庭驳回其上诉,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2007年9月5日被执行了死刑。二审宣判后,仅仅十三天时间,段义和就走上了断头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受贿、玩忽职守案,2007年5月16日一审开庭审理,5月29日一审判处死刑。6月18日,二审开庭审理。6月22日,二审裁定驳回上诉。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2007年7月10日被执行死刑,复核时间仅用了十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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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二审、再审都有相应的期限。只有死刑复核程序没有时限。死刑复核是一项特殊的程序。复查需要多长时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在实践中,死刑复核的期限可以是长是短,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再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死刑为例: 在死刑的判决宣告以后,自犯罪分子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判决宣告到犯罪分子收到判决书的时间是五日。因此死刑犯实际上有15日的上诉期,但如果死刑犯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话,上诉期满之日起3日内,作出死刑判决的法院会把相关的材料上报至上一级人民法院。 在收到中级人民法院的材料后,高级人民法院需要进行审查。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正确,程序合法的情况下,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请核准的裁定,这个期限法律上没有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收到材料,会再次对全案进行审查。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正确,程序合法的,作出核准的裁定,并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署死刑执行的命令。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死刑执行命令,逐级送达至执行死刑的法院。 在收到死刑执行命令后七日内,由该法院执行死刑。如果该死刑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作出的,则应立即执行,不用经过如此之多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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