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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镇社会抚养费标准问题

2023-10-24 11: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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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10-24 回复

专业分析: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即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2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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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

曹成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国家法律没有规定城镇抚养费的最低标准。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子女的实际需要和当地人民的实际生活水平来决定。如果有固定收入,一般可按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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