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户口的问题,一般来说是随着离婚问题的解决一起解决的。对于离婚夫妻的户口办理,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以随父或随母,属于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那么, 1、通常,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我们知道,夫妻结婚后,双方的户口是合在一起的,如果小孩已经办理的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还没办理的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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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出纳兼采购员,违反了财务规定的。 采购员批款应由财务负责人和法人审批,出纳付款,出纳同采购员应该分开两个人为好。出纳兼采购员,应该是违反了财务规定的。无论是出纳兼采购,还是采购兼出纳,都应该实行其回避制度,以避免工作中的漏洞,给企业资产代来损失。在公司内控的角度考虑,少了一个内部监督环节,因为财务人员既要做财务工作,又要有公司采购及销售的票据业务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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