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事人被判决没收全部财产,百姓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的方式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没收个人财产执行如下:被判处没收财产的,不得没收服刑罪犯家属所有的财产。扣押前犯罪分子的合法债务需要从没收的财产中偿还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债权人的请求,在没收的财产范围内酌情裁定偿还。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没收财产的执行应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即自一审判决上诉、抗诉期满之日或者二审判决、裁定作出之日起执行。 此时刑事审判庭应将相应的判决书、裁定书和移送执行通知书一并移交一审法院的执行庭执行,法院的执行部门应当及时开始执行没收财产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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