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股权转让可以提出股东会决议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股东会决议一般不能代替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的股东依法转让股权的,应当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公司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材料。因此股东会决议不能代替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需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意味着需要经过股东会讨论并形成决议。由此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中需要载明如下事项:1)股东会召开的程序性事项(通知时间、召开时间、参会股东人数是否合法)2)股东会决议事项(关于通过同意股权转让的具体事项,转让方与受让方、转让股权的份额、股权对价)3)如存在股东对该股权转让投反对票、按照法律规定,由该股东出资受让转让方需要转让的股权比例。4)关于变更公司章程的事项(因公司股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公司章程关于股东信息部分,如涉及到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等人员发生变更的,同时也需要对该变更事项进行决议。)5)列明办理变更登记的人选和时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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