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在购买和同的时候都需要签订有效的保险合同,而保险合同是具有法律的效应的,如果保险公司没有按照合同进行赔偿,那么我们是可以起诉保险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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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后保险公司付款时间:要看判决上有没有确定履行期限。如果是由判决生效之日支付的,判决生效后(即过了十五天的上诉期),就可以去找保险公司协商理赔事宜,因为保险公司也有个理赔审判程序的。如果对方不配合或者不想跟保险公司交涉,可以直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执行申请,由执行局去帮你进行执行,不用预交任何费用的,法院的执行期限是六个月,所以说申请执行后最多六个月内就能拿到赔偿(建议采用此方法)。法院收到保险公司的执行款后,当天你就可以到法院领取该款。
一审终审判决不合理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所谓二审终审制,就是无论什么官司,最多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处理便告终结,官司不能再继续打下去。地方任何一级人民法院审判一个尚未审判过的案件,这一审判过程就叫做第一审。第一审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或裁定,并不是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允许上诉的裁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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