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罪定义,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恶意欠薪是指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严重破坏市场诚信原则,也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刑法修正案将恶意欠薪定为犯罪,并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手段逃避支付或者有支付能力而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当事人基本上有支付劳动报酬的能力但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2、数额较大,对于数额较大的具体定义还未明确规定,一般根据相关的司法实践来看,涉及数额为5000到10000的均可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也就是经过政府机关干涉但依然不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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