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针对国有土地上土地非法批准征收占用怎么处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按下列标准处罚: 1、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给国家或集体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的,则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的处罚: 1、犯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因其犯罪行为造成国家或者集体利益损失特别重大的,则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